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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新闻小推车”┃三元法院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发布时间: 2023-12-26 来源:视频中心

  4月18日,全省工会权益保障业务培训班80余名学员到三元法院莘口法庭参观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学员们仔细地了解了该基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做法及经验成效,并对基地给予充分肯定。

  4月20日,省政法委一级调研员王国顺调研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现场听取三明法院关于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4月21日,三明中院组织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师生旁听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庭审,并与师生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正式开启2023年三明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序幕。

  4月19日,永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建武以“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调研活动为载体,带领部分班子成员和执行干警深入贡川镇水东工业园区的企业,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助力纾解企业困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赋能。

  4月18日,江西上饶广丰法院一行到将乐法院调研交流诉源治理、少年审判等工作,先后参观了将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擂茶调解室、一室三中心等场所,仔细地了解将乐法院“3+4+N”分层多元共治解纷机制、“一室三中心五步维权法”、擂茶调解法、生态司法+碳汇等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

  4月14日,连城法院一行到永安法院调研交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参观该院党建馆、乾坤清气馆、新闻发布中心、新时代司法文明实践中心和文化长廊,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仔细地了解该院精神文明创建氛围和成效。

  4月17日,宁化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立即后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工地将其拘传,在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即联系家属带执行款前来,当场还完所欠的21910元劳务工资。

  4月19日,大田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漳州、龙岩两地向被执行人陈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要求强制退回被执行人的保单,核算可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及红利。当天,强制退保被执行人名下保单2份,执行到位金额100万余元。

  4月以来,沙县法院组织并且开展“春雷利剑”执行行动,组织21名执行干警,出警33次,拘传19人,拘留7人,查封车辆4部,拍卖不动产6处,执结案件31件,达成和解36件,执行到位金额249.6万余元,切实解决胜诉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

  申请人林某活与被执行人林某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林某奖未按期还款,并长期外出拒不履行义务。4月14日,根据申请人林某活提供的线索,尤溪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找到林某奖,向其释法说理,并进行拘传预警。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奖主动以25斤干茶折抵5000元货款偿还给林某活,并承诺余款年底还清。

  泰宁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员信箱”启用以来,通过“执行员信箱”让执行服务驶入了“快车道”,有效减轻群众的诉累,架起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截至4月19日前,已累计收到70多名案件当事人投递的来信、财产线%,帮助案件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9个。

  4月14日,一只野生飞禽撞上三元法院列东办公区大门玻璃,安检值班法警连忙将该飞禽抱起,并积极联系森林公安将其移送救治,据森林公安民警介绍该野生飞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雌性白鹇。

  4月20日,将乐法院组织5名干警到水南社区开展世界地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单、普及生态法律常识的方式,劝导大家同心协力,共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4月19日,建宁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客坊乡政府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并挂牌成立“建宁县闽江源流域增殖放流示范点”。活动结束后,法官前往客坊乡集市,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单,向群众讲解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种类及后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4月18日,永安法院西洋法庭与永安市公证处举行“诉前委托调解”+“公证”诉源治理工作会签仪式,携手共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诉源治理新模式,此举将进一步充分的发挥调解、公证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这也标志着三明市首个由法院倡议的“赋强公证”工作模式正式启动。

  4月18日,尤溪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纪宝玲受聘担任尤溪县第二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并作代表发言。

  住在广东的被告因工作原因无法与住在福建的原告同时段参与庭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将乐法院首次适用异步庭审平台成功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案件,这是将乐法院首次适用异步庭审平台审理的案件。

  4月14日,接到一名小吃业主陈某求助电话后,沙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承办法官立即开通涉小吃业主“绿色通道”,使用异步庭审模式审理该起物业纠纷案件。法官、当事人利用“碎片化”时间,历时4小时,案件顺利调解。

  4月14日,三元法院组织干警分批前往辖区东安小学和腾飞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东安小学,法官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为题向300多名学生宣讲国家安全知识。在腾飞广场,干警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实际行动助力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4月14日,大田法院干警到建设镇中心小学,为全校师生作《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宣讲,向师生们讲解《国家安全法》的制定以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意义及内涵等,以真实案例为警示,教育师生要从自身做起,谨慎小心避免泄露国家机密,自觉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斗争。

  4月17日,沙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翠绿社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结合法院案例,通过“发宣传单+讲解”的方式,对民法典中有关物权、合同、婚姻、法律援助等法律常识进行解读,引导群众用法律知识筑起“保护墙”。

  4月14日,清流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在龙津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以及防范等法律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4月17日,永安法院西洋法庭法官到辖区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 平安伴你我”普法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犯罪情形”、“如何预防犯罪”等内容,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孩子们讲解应如何增强法治观念、用法律武器实施自我保护等法律问题,逐渐增强孩子们的学法守法意识与安全保护意识。

  4月14日,泰宁法院到泰宁县森林消防大队开展普法活动。通过主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服务联系卡等方式,引导指战员们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月18日,李某等13人因某保洁公司拖欠工资款2.73万元诉至沙县法院。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即时启动“绿色通道”,当天完成立案、分案和排期程序。4月19日,承办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案件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李某等13人和被告保洁公司签署调解协议,历时两天案件成功调处。

  4月17日,建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历经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13年9月7日,周某以为由向好友池某借款人民币25000元,并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期届至,周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脱还本付息,池某只得提起诉讼。为维系双方关系,完全解决纠纷,法官多次组织调解,经协商,池某同意适当降低利息、放宽期限,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4月19日,将乐法院邀请程门立雪典故(将乐)代表性传承人吴福瑞作专题讲座,双方围绕杨时法治文化开展研讨交流。吴福瑞老师引经据典、深入浅出的讲授,有力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进一步汲取杨时法治文化思想精髓,以杨时法治思想促进审判理念创新。

  4月19日,大田法院下发《大田法院关于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的通知》,对“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的组成人员、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作出具体部署,着力打造优质普法品牌,全面助力法治强省建设。

  4月14日,泰宁法院开展消防演练活动,由物业经理介绍了灭火器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后干警轮流进行灭火器实操,圆满完成此次消防演练活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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